沈先生聘请私人法律顾问

字体: 时间:2011-11-19 来源:国晖档案
国晖法律顾问部陈律师接受经营饮食生意的深圳本土商人沈先生的委托,处理其与张女士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案。经过陈律师及有关当事人的努力,本案成功以诉前调解的方式结案,使沈先生免去诉累。沈先生对陈律师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有了深刻的了解和认可,并产生了相当的信任。为处理其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事务,沈先生以个人与国晖所签订服务期限为一年的《私人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聘请陈律师担任其个人常年法律顾问,为其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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